患者: 患者男,24,以前身体良好,此次病例是 感冒没怎么治疗 一月后 有 间断的 咳血 但经过治疗控制了 ,有2月后有咳血还多一些 打过吊针 , 和 中药治疗 和进医院做过CT 诊断意见是 考虑两肺炎症,以右肺中叶为甚,建议治疗后复查,以除外结核, 但现在治疗后 有两月了 又咳血了 想知道具体是什么病 什么原因 所导致的成都军区总医院呼吸内科连亨宁:根据你的描述结核可能较大。有没有发烧、夜间盗汗什么的? 你是按照肺结核治疗的?怎么用药的?结核诊断比较复查,需要结合胸部CT、血液检查、痰液、症状等,甚至需要纤支镜检查。 结核用药必须规律,不能自己停药,少部分患者会因为用药对肝肾功能造成一些损伤,所以抗结核治疗患者需要定期到医院复诊,一般是一个月一次。
今天管理员跟我在电话上交流了下,他认为向患者索要感谢信、心意礼物是不合好大夫规定的行为。我在后面贴出了注册时网站的同意条款,里面并没有提到与此相关的任何内容——当然,你要认为这属于“其他好大夫在线认为的不恰当的情况”,那我无语。要知道在法律中“其他”并不能起到免责或归责的作用。 好大夫建议患者向大夫赠送心意礼物,采取付费的方式咨询,但为什么反对医生建议患者赠送心意礼物呢?医生的行为同样是通过好大夫进行的线上行为,并没有侵犯好大夫的权益,更没有侵犯患者的权益,就算觉得要钱的行为丢人,那也是丢医生个人的人,不是丢好大夫的人,好大夫不能拿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啊。当然如果是以好大夫为平台医患线下交易,那就是流氓行为。 再设身处地想想,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病人,假如管理员自己不舒服上网咨询大夫,我想问问管理员愿意为此支付多少钱的费用?如果我跟你要钱,你会不会认为我是在侮辱你,或者是在要挟你?或者你会认为这样的行为会给患者,或者给网站带来什么样的不良影响?——你会认为这个医生是唯利是图的吗?——当然不会,服务医生提供给你了,满意了你才付钱,医生没有要挟你的资本。只是提醒你,要知道,医生的服务是值钱的。 管理员认为患者只有真心感谢医生才会付费。那么多咨询,付费的不到1%,你是否认为99%的患者不是“真心感谢大夫”,还是认为99%的医生提供的都是垃圾信息?从网站的角度来说患者付费的不少,从每个角度来说,帮助患者获得的收益却非常的少,导致服务的质量下降。作为网站的运营有没有研究过这种现象呢? 听管理员说,好大夫11月份要改进,增加收费咨询区了,这是好消息。我希望好大夫能够降低收费的门槛,毕竟大多数信息不值得花费10块钱,但医生打个字,动个脑筋,还是值1,2块的。 我建议吧,好大夫做成淘宝那样的比较好。就把这种网络的医患交流做成一种商业行为,但是一种支付的主动权在患者的,明显偏向公益的商业行为。在网站上尽量淡化赢利性的形象,比如卖各种各样的心意礼物。各种商业行为放在幕后进行,在前台,完全可以像淘宝那样。在公交站台上打出这样的广告:“每位医生每天上网帮助一位患者”。号召的对象是医生,但得到收获的是患者。这样的公益广告政府无疑是是支持的。 淘宝都能做大,中国的医疗市场前景那么宽广,好大夫作为网络医疗咨询服务的佼佼者,为什么不能把需求这么大的一块蛋糕做好呢——在成都,知道华西医院的人比知道淘宝的人多,知道淘宝的人比知道好大夫的人多。为什么? 好大夫在线欢迎医院,医生关注并使用好大夫在线平台,您在好大夫在线发布,更改个人信息、发布面向患者的科普文章及与患者进行随访交流前,请仔细阅读本原则,如果您对本原则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好大夫在线,您使用好大夫在线,则意味着您将自愿遵守以下原则,并完全服从于好大夫在线的统一管理。一、本站仅允许本站已收录过的正规医院的医生实名申请注册,好大夫在线审核认证后可开通医生个人网站。二、本站提供医生,患者间交流服务,医生可在本站对患友进行科普,教育,对患者的一些相关问题给予指导,建议。在本站注册的医生不得在本站提供的平台上进行: ●网上咨询,诊断 ●开具处方等网站治疗行为 ●发表介绍个人,科室等广告言论三、好大夫在线作为交流互通平台,注册医生通过好大夫在线发表的各种言论,并不代表好大夫在线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发表和回复患者咨询属于注册医生个人行为。四、注册医生在本平台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仅为大家提供就医指导建议和医学知识普及,其中内容仅供参考。五、好大夫在线平台是一个面向患者提供公开、公正、透明的医疗信息服务的平台,平台欢迎各大医院医生来公布自已实际的专业信息,让更多患友了解,以方便患者就医时参考、选择。也非常感谢医生来回复患者的问题,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就医建议。但所有内容要求客观,不含宣传或抵毁他人的言词,发布信息及提供咨询服务均需符合如下要求: 1、注册医生发布个人信息需基于实际情况,真实,可信,不得有夸大宣传的言词,例如:“最好”,“最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顶级”等。 2、科普类文章是对患友的通俗易懂的医学知识的宣讲,教育,不得在科普内容中含有宣传,介绍自已的内容。 3、注册上来的医生要本着理解、关心、认真的原则为需要帮助的网友们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建议。 4、绝不允许有盈利性的组织或个人的广告。 5、任何不符合国家医疗卫生相关规定的言词。 6、属于恶意、无聊、灌水范畴的讨论式内容 7、内容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8、短时间内多次重复的发表 9、明显抄袭复制他人内容 10、其他好大夫在线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内容,一经发现,好大夫在线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删除或屏蔽。六、好大夫在线对平台上注册医生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本原则规定的内容,好大夫在线网站有权利给予屏蔽或删除,并保留对不符合规定言论进行处理而不通知发布者的权利。五、注册医生请慎重并避免发出带有个人电话、QQ、MSN、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内容,由此出现被扰或其他伤害行为责任自负。六、好大夫在线对原则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哈医大血案发生的根源是什么?医生的价值不能通过诊疗过程体现,而只能通过卖出去的药物价值体现。强直性脊柱炎治疗并不只有“类克”,还有廉价的、副作用较小的糖皮质激素、非甾体类抗炎药,但使用后者,医生收入受到影响,患者需要长期住院观察,每天药费就十几块,占住了有限的床位。因此,医生就会以“不能使用类克”为由拒绝收治本该住院治疗的患者住院,导致患者情绪失控,悲剧发生。 长久以来,或者说从中医的角度来说,是自古以来,中国人都认为医生是靠卖药挣钱,开不出药就不用给钱。中医的习惯,来一个病人,无论诊断是否清楚,喜好第一时间开一副药“问路”,当然,药费是要收的。西医的习惯,来一个病人,诊断如果不明,喜好观察,而不开药,但这不等于说医生没有付出劳动,不应该收费。患者到好大夫来咨询病情,绝大多数是带着看中医的传统思维来的,就我提供帮助的患者来说,1%左右的患者是为此付了费的。在99%的患者看来,医生掌握的医疗知识根本不算钱,能开到药才愿意付钱。又回到现实中,医生掌握的医疗知识只值挂号费那点钱,医生绝大多数收入不是通过挂号费而来,而是通过卖药、卖器械而来。这就加重了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 还带来一个奇怪的现象:医术越高的医生收入越低:因为病人花钱少。 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有义务去纠正这种不合理的现象。首先需要告诉患者,医生的工作是最值钱的,远远超过药品本身。名医开的1元钱的药远远比庸医开的100块钱的药值钱的多。 而患者是需要为医生的知识付出金钱的。 现实中医生的知识体现在挂号费上,但没有患者知道挂号费是个什么意思,最多就是以为挂了号就是在医院里面建了一个自己的档案。 咱在搜狐也算是个名博,曾经问粉丝,你愿意为医生的服务支付多少钱,愿意付费的很少,没有愿意支付20元以上的。难怪,为什么现在的医生会没有良心呢——因为良心不值钱。 因此,我告诉患者,你需要为——医生提供的服务——付款,是完全正确的。 而患者愿不愿意付款是建立在对医生服务的满意基础上的。这跟现实中医生向患者索要红包完全不同,现实中你不给我红包,我不给你看病,你也找不到其他人给你看病。但在好大夫这个平台上,服务已经提供给你了,你不满意,你不付款就行。如果你不付费我不给你看,那你还可以轻松的寻求其他大夫的帮助。 然而医疗行为不是医生单方面的行为,需要医患的合作,患者想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除了医生的素质,还要求患者提供足够的有价值的信息。目前大多数患者在好大夫上留下的咨询信息很简单,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医生的服务是值钱的,因此简单的几句留言就浪费了一个咨询的机会。因此我会告诉患者,根据你提供的有限的信息,我只能提供价值1元钱的帮助。 现在好大夫价格最低的心意礼物10元钱,患者是不会愿意为只值1元钱的服务支付10元钱的。 而且,因为患者没有付费的意识,很多医生的回复也是简单到敷衍了事,如果能够提醒患者付费,那我相信医生的回复质量会高出很多。当医患双方了解到对方的诚意后,更高的虚拟消费才有可能。 最后给好大夫提点建议: 1、心意礼物和电话咨询从1-100元各档次都应该有,很少有人愿意为网上的虚拟交流支付10元以上的费用; 2、患者可利用心意礼物悬赏,网站给于悬赏的求助信息置顶处理,回答让患者满意,发放悬赏,不满意悬赏退给患者,这对于医患两方都是有好处的,不然很多患者非常急迫的求助信息会被淹没在无数没有价值的求助信息之中,对于网站有益无害; 3、给好大夫提建议是真正觉得网站有价值,请不要给我回个电话用“系统不支持50元以下的服务”来敷衍我提出的意见。
判决出来了,凶手无期,医院没错,赔偿受害者68万。这个结果,社会满意,恶性杀人案件没判死刑,原因是“未满18岁”;医院满意,因为“医院无过错”,医院继续充当了冤妇的角色;死者家属可能也会满意,“未满18岁”,杀不了,赔68万,是少了点,但赔68万跟赔680万都是一个意义——凶手家庭不可能拿出这钱——拿得出也不会有前面的那些事了。满意的原因很简单——4月份家属跟医院妥协了,医院赔的钱肯定不少于68万。在所有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法院都扮演了和稀泥的角色,这边少要点,那边多赔点,全都私了。很多影响重大的案子审判结果不会公布。最近一个例子,脾切除手术后发现左肾没了,术前外院B超提示“双肾未见异常”。明显两个医院有一个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结局是什么,大家不知道。都说法院的审判必须给世人以警示效果,谁对谁错必须理清,在审理过程中偏袒医院,判定医院没错,在量刑时偏袒凶手,找借口轻判,同时安抚社会情绪。园子里面很多同志都认为,杀人事情最重要,医院有没有错不重要,虽然实际上医院有无过错对于量刑轻重是有影响的,这在判决书中就有体现。医院没有告知患者对于强直性脊柱炎,除了“类克”以外还有其他副作用较小的治疗手段,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凶手的爷爷有过这样的表述。曾经我听见有个医生跟病人说“你不做介入,我怎么给你看病?”他没告诉病人,“你不做介入还有其他方法给你看病”。医院为什么会用这种略微带有欺骗性的语言,大家都知道原因。还是说说日本的《白色巨塔》吧,我觉得咱们很多同事没有认真的看,最后的判决,因为医生没有告诉患者食道癌除了手术还可以放化疗,患者死于术后。手术该不该做,做的是否成功,并不影响判决,只是因为患者知情权没有得到尊重,医院负了全责。知情权这么重要的问题,不能因为杀人而被忽略。这次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意义,医院继续按照自以为正确的方式给人看病——“你不能用类克,我怎么给你治病?”社会继续通过极端行为将那股莫名的仇恨发泄在医生个人身上——无辜或者活该的人身上。法院继续和稀泥——这次是“未满18岁,”,下次是“精神疾病”,再下次“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甚至,不了了之——那么多伤医案件,有几起判了?单位继续用钱安抚受害人情绪,为了河1蟹。正常的审判应该是怎么样的?死者家属原告;凶手第一被告;医院第二被告。被告之间的纠纷伤及原告,责任两者共同承担。虽然审判结果可能一致,但过程让人信服,能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审判起到模范作用。那么多年唯一一次相对公正透明的审判就是,甲流在医院触电身亡的患者获赔100余万的案件。不过还是可以深究,什么原因导致漏电,肯定可以扯到修房子的问题,修房子可是油水很大的勾当。一直以为如何改善医患关系,不是从收费,不是从管理,不是从财政投入着手,而是认真对待每一起医疗纠纷,通过公正的审判医疗纠纷深挖背后的黑幕。其他的收费、管理问题将不再是问题。
部分引自别人上课的PPT:难治性哮喘要分好几种,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难治性哮喘就是激素依赖性/抵抗性哮喘,表现在:而且对激素治疗反应差,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激素抵抗,需要长期依赖大剂量吸入激素,甚至是口服激素。而真正对激素治疗无效的哮喘并不多见,造成病情无法控制的原因多在于患者的依从性差:这是导致我国哮喘难以控制的最重要和最常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1)不按书面治疗方案的剂量和疗程用药;(2)不能客观、正确地评估和监测自己的病情;(3)不能正确使用药物吸入装置;(4)不能定期来医院复诊;(5)擅自采用许多所谓能“根治”哮喘的“验方”。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引起哮喘无法控制,比如环境因素、肥胖、病菌感染、心理因素。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疾病误诊为哮喘,那按照哮喘治疗当然也没有效果,比如胃食道反流、肺囊性纤维化、某些支气管内膜结核,甚至肺癌。作为患者来说,面对“难治性哮喘”时需要注意的是:1、正规医院就诊,以求不误诊;2、完善肺功能、胸部CT等相关检查,正确评估病情严重程度;3、医生指导下用药,不可擅自用药或停药。
让我们回到血案发生前半小时,最后一次医患沟通: 因为梅轶芳不在,郑一宁就领着爷孙俩找到副主任医师赵彦萍,“郑一宁说带我进去,不让梦南进。这个环节看出梦南不满意,脸色和原先不一样。”李禄告诉早报记者。 “当时我非常生气,我和爷爷大老远来的,他们不理我,我挺恨大夫的。”李某南说,医生不了解他的辛苦,自己一时冲动犯下大错,“我不应该滥杀无辜。” 半小时后血案发生了。 查体是一个医生对于患者病情做出判定前必须的基本步骤,也是非常必要的一个医患沟通过程,不是以任何理由可以忽视的,也不是可以依靠任何高科技检查设备所能替代的。一次时间不长的查体会给患者心里相当的安慰。 不知道有多少朋友知道这个医疗常识,相信很多朋友遇到过不查体的医生,你可以义正言辞的要求医生给你检查一下,他不敢拒绝。 试想,如果最后一个接诊医生能够给患者查体,患者会认为“他们不理我?” 如果说患者是个炸药桶,那这个不查体的医生就是导火索了。 有同行喜欢把悲剧归结于不合理的制度,国家的不作为。好吧,就算国家再怎么亏待我们,医生不查体跟制度、跟国家有关吗?只跟个人作风有关。 同行们如果不想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请互相提醒,一定要给病人查体。
今天新浪报道了来自凶手方面的陈述,结合当事医院工作人员的陈述,两者没有矛盾。不同于普通医闹事件中各执一词的情况,较为客观。关于凶手的诊治经过报道如下。请注意我加粗的部分。 3月23日下午,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在医院内刀捅医生的恶性伤害事件,造成医生王浩死亡、三人重伤。 李某南昨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回忆,其此次就医是为了打“类克”(一种治疗药剂名称)。医生说他有肺结核不能打,要求他先去胸科医院做检查。他将胸科医院检查结果拿回来给医生看后,医生觉得不行,不收他入院。“当时我非常生气,我和爷爷大老远来的,他们不理我,我挺恨大夫的。”李某南说,医生不了解他的辛苦,自己一时冲动犯下大错,“我不应该滥杀无辜。” 此前,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曾称,此次案件并非医患纠纷,公安部门已将此案定性为偶发的治疗案件,凶手属于“激情杀人”。 是因误解激情杀人还是真心不满要发泄?李某南多次治病均由爷爷李禄陪着。从李禄对早报记者的描述中,或许可以看到李某南行凶的真正动因。 早报记者 李云芳 发自黑龙江哈尔滨、内蒙古呼伦贝尔 “我对医生肯定有误解,但他们也不全对吧?”李某南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接受采访时说,医生确实给他解释了不能打“类克”的原因。“但前两个月我就在这儿治疗,当时大夫给我开了两个月的治肺结核的口服药,吃完药再来,结果这次来又不行了。”他说,医生不了解他的辛苦。 “发病的时候我非常痛苦,腿部、膝盖和胯骨都特别疼、肿,行动不便。”李某南说,他家离哈尔滨挺远,家里条件也很困难,爷爷还患有胃癌,一次次做检查加上人生地不熟等等因素,让他和爷爷都非常辛苦。 据警方披露的信息,除3月23日行凶前在哈医大一院就诊这次,李某南还曾于2011年4月到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住院治疗强直性脊柱炎。 而早报记者从李某南爷爷李禄口中得知,李某南曾六次去哈医大一院治病。从就医到刺人,60岁的李禄是李某南人生轨迹转变的见证人。 2010年9月 打完针“病情更重了” 2010年9月,李某南腿疼,李禄第一次带孙子到哈医大一院就医。 李禄回忆说,当时挂的是骨外科,由副主任医师祁全接诊。片子拍完后,祁全认为可能与风湿有关。李禄随后花25元挂了风湿免疫科的专家号,“专家号费贵,普诊只要5元,挂了号,风湿免疫科主任张志毅连瞅一眼都没瞅,说跟风湿没关系,该上哪儿上哪儿。” 李禄又折回骨科,祁全认为李某南有双腿滑膜炎,然后决定打封闭针,“打的啥药记不清,在哈尔滨打了1针,后来回家打了6针。”但李禄认为,打完了封闭针,病情不但没好转,好像更严重了。 昨天,早报记者在哈医大一院门诊处找到了祁全。祁医生说,“在门诊一天要接诊50个病人。”对李某南已没有任何印象。他检索了系统里的记录,没有找到李某南的门诊记录及住院记录。祁全说,新门诊数据软件是2011年下半年才使用的。 2011年4月 医生责怪李某南“看错科” 2011年4月,李禄爷孙俩第二次来到哈医大一院,又住入骨外科,这次被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由于强直性脊柱炎归属于风湿免疫科,李禄便拿着病历又找到风湿免疫科主任张志毅。 李禄回忆说,张志毅这回看了片子,说李某南是强直性脊柱炎,还反问为啥住骨科。“我不住骨科住啥,我来找你,你瞅都不瞅一眼,就说跟风湿没关系。完了又说为什么住骨科。没有他那么武断的!” 李某南在风湿免疫科又重新检查了一次,最终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李禄说,医生推荐两种药,一种是谊赛普,一种是类克。使用谊赛普整个疗程需要2.3万元,而类克需要3.9万元。李禄征求了家里意见后,决定注射类克。“一次打两支,一支6240元,效果好。” 风湿免疫科住院医师张娟则表示,因为原来使用的药效果不明显,于是推荐使用了谊赛普和类克。这两种药价格不一样,谊赛普单价便宜,但使用频率高,类克单价贵,但使用频率低,“有时候整个下来类克还便宜些”。 2011年5月10日 李某南入院突患肺结核 去年5月10日,为打第二针类克,爷孙俩第三次到哈医大一院。 但李某南住院后就高烧,“高烧到41℃,烧了8天,确诊是结核性胸膜炎,就是有肺结核。”李禄说。 随后,李某南转回到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也称呼伦贝尔市结核病防治院)进行肺结核治疗。因为该院所在地为扎兰屯,当地人更习惯叫这所医院为扎兰屯医院。 李禄说,李某南这次在扎兰屯医院住了2个月,大约从5月中旬到7月中旬,“医院认为过了传染期了,但强直性脊柱炎严重了,(李某南)走路都费劲。” 李禄再次联系了哈医大一院的副主任医师梅轶芳,梅轶芳让他来哈医大一院。 2011年7月 治肺结核期间情绪异常 2011年7月中下旬,爷孙俩第四次来到哈医大一院,“从扎兰屯直接到哈尔滨,风湿免疫科住院医师张娟接待的,说必须找梅老师。”李禄说,梅轶芳当时不在医院,于是在电话中告诉他,回家再吃3个月口服药(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再治疗肺结核。李禄说,自己当时就想不通,“去了又让回去。” 但早报记者向张娟求证此事时,她只记得去年三四月份接待过李某南,当时是从其他科室转院过来的,并注射了类克。 从哈医大一院出来后,李禄爷孙俩又回到了扎兰屯医院继续治疗肺结核,这次住院又住了2个多月。“在医院用了20多天异烟肼,但成天一站就傻笑。” 扎兰屯医院后来通知他们,不能再用异烟肼了。 这次住院,李某南变得有些异常,经常一个人傻笑,不时还会突然激动。 一次李某南对爷爷说,不打工了,要再上学。李禄当时满口应允下来, “然后(李某南)就在走廊里,大叫‘又能上学了’,不正常。”李禄说,还有一次,李某南接到家里电话说父亲减刑了,“五更半夜激动得在医院走廊里叫。” 扎兰屯医院建议开药回家治疗,李禄也担心李某南闹腾影响其他病人,只好同意。医院每次开20天的药物,并要李某南隔20天就去复检一下。 去年9月末10月初,李禄再次和哈医大一院联系。他说,梅轶芳答复他称还不行,结核还得治疗。 2011年12月 结核病没好 风湿病加重 到去年12月初,因为强直性脊柱炎严重,爷孙俩第五次来到哈医大一院。“这次是郑一宁接待的,在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认为李某南结核还没好。”李禄表示,还特意拿了片子给哈尔滨胸科医院看。这次用药就用到2012年3月份,爷孙俩觉得这次结核治好了,但强直性脊柱炎却越来越严重,李禄说,“拍片子(显示),膝盖头磨薄了,骨头要坏死。” 2012年3月23日上午 不让进诊室“脸色变了” 2012年3月,爷孙俩第六次来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他们这次似乎抱着很大的希望。李禄家所在的保丰满居委会分管该片区的董丽新说,3月22日早上在大杨树东火车站碰到李禄,李禄高兴地说,孙子这次去哈尔滨有希望看,打5针(类克)就行。李禄也告诉早报记者, “治脊柱炎,我就信着哈医大一院的类克。” 爷孙俩乘火车,于3月22日晚上出发,次日早上8点多到了哈尔滨,然后直接坐了公交车来到哈医大一院。两人直接找到郑一宁。 李禄说,郑一宁和一个瘦高个男大夫说,还得去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检查一下。爷孙俩赶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拍了片子,返回哈医大一院时还不到12点。但郑一宁告诉李禄,说他没有拿胸科医院的门诊手册。 李禄让李某南自己去胸科医院取门诊手册,自己则去调李某南此前病历,并帮助一位住院亲戚办了点事情,然后回到宾馆休息。 李禄所住旅馆的登记信息显示,李禄爷孙俩于当天14点03分入住。大概15点30分许,李某南拿回了胸科医院的门诊手册,回到宾馆。爷孙俩又去了风湿免疫科。 因为梅轶芳不在,郑一宁就领着爷孙俩找到副主任医师赵彦萍,“郑一宁说带我进去,不让梦南进。这个环节看出梦南不满意,脸色和原先不一样。”李禄告诉早报记者。 据李禄介绍,赵彦萍先看了胸科医院的片子,说结核确实没好,但在不治疗脊柱炎的情况下,吃不吃口服药无所谓。要我们休息3个月,再来治疗脊柱炎。我们主张打类克,她说结核还未痊愈,打类克确实不行。 李禄说,自己出来后,将情况告诉了李某南,他也没什么异常,两人就直接回了旅店休息。没料想,就在李禄休息期间,悲剧发生了。 为了印证李禄所讲的李某南在哈医大一院就诊情况,早报记者去找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的张志毅及赵彦萍,但被告知外出,而梅轶芳则出国未归。 非医务人员不会看出上述情节的奥妙,加粗字体说明以下问题: 1、哈医大风湿科诊断简单、粗暴; 2、只告诉了患者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两种昂贵的药,没有告知其他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便宜的药; 3、在患者出现结核后所有时间仍然没有告诉患者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有其他疗效较差,但对结核影响较小,价格便宜许多的药物,导致患者认为治疗疾病只有类克;侵犯了患者的知情选择权,这是不能免责的; 4、患者去哈医大第六次就诊时,医生建议去结核专科医院检查,做的检查并不是什么高精尖的结核分子诊断技术,而是拍片,CT或者胸片,没有提到其他化验结果。在此要问,凭借胸部CT或胸片诊断结核对于一个全省第一的教学医院不是难事,去胸科医院拍个片折腾病人是什么意思?希望胸科医院能接手这个不好治的病人? 5、哈医大收治病人的标准不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而是患者是否需要使用类克,所以当患者病情越来越重,在结核早已没有传染性,可以停药的情况下,需要住院治疗时,医院以不能使用类克,拒绝收治入院; 6、哈医大医生似乎从没有关心过患者疼痛的问题,文中连止痛药都没有提到过,包括最后一次拒收; 7、哈医大医生不查体——如果让患者进去查查体体,说几句话,悲剧完全可以避免——这是什么医生? 8、加红加粗字体可能是媒体编辑出错,应该是“治疗结核三个月后,再说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这样才与后文“从哈医大一院出来后,李禄爷孙俩又回到了扎兰屯医院继续治疗肺结核”的事实相符,说明哈医大压根没有提过其他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药物。 不要再说什么医生待遇差,制度不好,社会不理解医生了,哈医大风湿科成天围着“类克”转还会缺钱吗?收治的病人都是打完类克就出院的时间短、花费高的患者,对于治疗存在多种矛盾,花费不高的患者一味拒收,这怎么会不高?当医生都有个道德底线,不知道大家底线是什么,底线以上,你可以说是社会制度问题,是待遇问题,要养家糊口;底线以下,纯属个人人品、道德问题,很社会上那种烂人没有区别的道德败坏之人。你自己下贱也就算了,却连累了无辜的人。骂你畜生都是辱没了畜生。 谴责、诉苦的狂欢就要结束了,大家都在积极准备迎接下一次盛会的到来。对于凶手,不做过多描述,有人不喜欢我们同情他,在此我只想对他,或者可能成为他的人,说,“朋友,下次别伤及无辜”。 本不想说太多,但不想让好人受到坏人的牵连,我不得不说。
哈尔滨的事情不再多说了,同行们都在呼吁要求保障从业安全。其实很简单了,靠人不如靠己。在门诊、住院部大楼设置安检,按照车站、机场标准,不准携带危险物品入内。这个比每个科室配备武器,每个医生带钢盔实际、有效许多。论可行性,很简单的东西,安检不比挂号慢,花费不多,每个医院都可以自己掏钱搞一套,院长们只要拿出修停车场收费站的积极性来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论必要性,全国因劫持伤亡的旅客数量远低于因医患纠纷伤亡的医务人员数量,既然如此医院为何不能设置安检,安检又不犯法。 不过医院设置安检传出去肯定会有损国家形象。不知道领导会不会怕丢脸。 最让人心痛不是人员的伤亡,而是明知会一次次的发生却无能为力,哈尔滨事件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前年我院急诊收治了一个县份上来的4岁乙脑小女孩儿,她被全城医院拒收,因为没有单独的病房,须知这可是省会城市,多少医院。当时我看着患儿父母的神情,绝对是要失去理智的样子。我请示机关后,在医院里面找了一个单人病房,将她收治进去了。然后,我就此事分别给省长、市长、省卫生厅写了信,提出了这种事情所隐藏的医患,危机以及的解决办法。但是,所有信都是石沉大海,给医院机关反映,机关只是说“知道了。”直到现在,都还经常有手足口患儿家长在门急诊为输液、住院的事情跟医生吵架。 难道偶尔一个乙脑、一个手足口、一个肺结核就真的没法收治了吗?想当年非典、甲流的时候不也都照单全收了吗?假如说那乙脑小女孩儿的父母提刀伤人的话,之前所有拒收的医生都需要为此负责。 这种失去理智,不要命的患者完全不等同于医闹,医闹只是为了钱,不会把自己的前途、性命搭进去,医闹可以靠法律来防止,但这突然爆发的不要命的患者是无法用法律来保护的。 全国的医疗界都在谴责哈尔滨事件,但不知道到底要谴责谁。谴责政府没有把所有的疯子收入精神病院?谴责政府没有给每个诊室配一个警察?谴责患者没有及时去精神科就诊?谴责到最后,板子还是打在了自己身上。 几年前杨佳杀死了六个无辜的警察,他成了“英雄”,来自警方的任何谴责、辩解都是苍白无力;城管执法伤亡也屡屡发生,也不见城管敢谴责谁的,反而是强调要文明执法;钱明奇炸死了政府的人,负责任的也是受害的政府。如果说医生在社会群众心目中评价跟城管、警察差不了多少,真不过分。同行们都在呼吁等够得到社会的尊重,不作出一点点必要的牺牲,怎么得到社会的尊重? 民众在抱怨看病难、看病贵,同行们在抱怨收入低、工作累。两者关注的都不是同一个事情。医疗界与社会如此的交流怎么可能得到民众的尊重?相反,在医患沟通中医生们有没有做到尊重患者?是不是有一部分同行试图用待遇差来为自己不尊重患者的行为来辩解? 与其关心自己的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不如关心一下潜在的可能失去理智的患者及其家属,那些慢性病久治不愈的,极有可能人财两空的,那些有焦虑倾向的。实事求是的面对患者,会就会,不会就不会,及时请同行会诊,分担责任与压力。面对这样的患者千万要记得为他省钱,不要想着在他身上挣一点点药品回扣,每天多交流,给他一点温暖。如同黑暗中给他一丝烛光,即便他失去理智,砍人的时候或许会因为那丝烛光救你一命。 这正是全国医疗界悲痛的时候,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大家在向社会展示自己没有目标的愤怒同时,只会加深与社会之间的鸿沟。医疗界的愤怒只会让民众更加的幸灾乐祸。民众均把医院作为敌人看待,医患关系如同敌我矛盾,激怒敌人不正是对方想看到的吗? 聪明的同行都知道,今天的谴责不可能预防下次恶性事故的发生,政府只能在语言上对于医疗界进行安抚,而不可能制订任何加剧医患对立的政策来偏袒医疗界。而媒体更不会为了同情医生而得罪他们的顾客。 纵使政府对不起医生,医生一定要对得起患者,政府犯下的错不等于是患者犯下的错。患者无论如何总是弱势群体,医疗界与其谴责不知道是谁的敌人,不如趁此机会就医患沟通的各种不足向社会道歉,在全行业做出深刻的反思。谴责不会带来实际的收益,道歉也不会产生实际的损失,相反,以受害者的身份道歉更会赢得社会的尊重与理解。 最后,我想对每一个同行说,包括认为从医前景黯淡的医学生说,拒收患者是常有的事,但当你拒收的时候一定要多想一想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是不是能做点什么,为患者减少因为拒收而产生的伤害。
前年全国临床路径学习班上,也就是强调规范化的医疗,中央派来的专家给大家做指导,一个县医院的医生就明确提出来,“搞临床路径严重影响科室收入,无法开展下去。”专家只能尴尬的笑笑,说,“这是上面的任务,走走过场吧。”这个故事说明3个问题:1、看病贵的问题是因为医疗行为不规范,因此国家迫切需要解决医疗行为不规范的问题;2、医疗行为不规范的原因是医生收入过低,尤其是基层医疗单位,比如说村医,想提高收入必须采用不规范的过度检查及治疗;3、由于医务人员的抵触,目前的规范化医疗并不能明显改善看病难的问题。还可以推出下面的问题:1、监督医疗行为是否规范其实不难,每个患者的平均花费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医疗费越高,治疗不规范的可能越大。2、每隔一段时间对医生进行抽查,抽查的对象是在某一个专科中,其管床病人平均花费最高的;对于医院也可以,比如某一种疾病,某个医院的人均花费高于同地区同级别其他医院,它就可能需要进行抽查。明确某个医生、某个医院收费高的原因并不难,只要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生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3、监督医疗不规范非常简单,但是并没有人敢去尝试。 这个各行各业都在偷工减料的时代,上梁不正下梁歪,政府都不敢公布三公费用,官员不敢公布个人财产,如何好意思去实实在在的去纠正某个行业的不正之风,查到最后总是查到自己头上?卫生部推行的临床路径,也只能是个唱红打黑那样安抚民心的手段罢了。各位医生、患者不要当真,看病还是那样贵的。
现在的患者对于医生总是先入为主的认为医生爱红包。其实不然,一个红包能有多少钱?我看到的最多1000,一般都是100块。拿了钱就得办事——把病医好,看病这东西,谁能保证包看好,有点出入就是吃不了兜着走了。红包这些钱可能对于患者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花得更不是心甘情愿,对于医生来说也真是太少了,为了这点钱搞得身败名裂划不来。至于请医生吃饭这些,算了吧,别以为请吃个饭就会把病看得更好。哪个医生不想看好病人的病。缝肛门的那个事情,如果没有患方对于红包的臆测,就不会有这个故事。这没拿上手的100块钱的红包把个助产士亏大了。相反,对于患者病情有什么疑问,作为家属一定要“缠”着医生问清楚,不要怕麻烦医生,把问题说清楚是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